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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近日,蘇州太倉試行商品房“以舊換新”條例。
值得關注的是,該條例針對的是面積<144㎡商品房之間的置換,且限定在國資房屋范圍內置換。
2、江蘇南通居民可以和房地產企業(yè)簽訂認購意向書,并在一定期限內鎖定新房房源,待經紀公司售出舊房后,房款抵作購買新房的首付;如在期限內舊房未能售出,居民可解除認購意向書并無需承擔違約責任。南通市住建局局長王開亮表示,出售舊房日期與購買新房日期相差365日內的,還將額外進行補助。
3、南京以發(fā)放補貼的方式,提振激勵房屋流通,每個區(qū)都有,但補貼力度和條例有區(qū)別。
據不完全統計,截至目前,還有徐州、淄博、濟南等10多個城市陸續(xù)推出了“以舊換新”活動。
02
政策利好“一箭三雕”,但目前不宜擴大范圍
我認為,“以舊換新”是一大招。“以舊換新”對舊房的出售有“兜底機制”,這使得換房的確定性增加,無論是通過收購再置換,還是給予補貼等方式,都是鼓勵和幫助已有住房的居民賣舊換新,釋放潛在需求。
中國城市經濟學會房地產專業(yè)委員會專家委員張化學認為,當下消費者對于住房的要求已經從“有沒有”轉向“好不好”。短期來看,“以舊換新”政策有利于暢通一二手房鏈條,提高樓市活躍度;但住房的“以舊換新”比起家電、家具等各方面操作難度要大很多,目前大范圍推廣并不現實。未來,或有更多城市參與,促進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釋放。